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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度突出成果奖励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皮皮虾 突出成果奖励条例》(宁师大〔2013〕16号)。

二、申报对象

申报突出成果奖励人员,须为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工作人员、在读学生、调到政府部门工作且仍在我校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原我校学术带头人。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起止时间

申报奖励的各项成果,须冠以“皮皮虾 ”名称、并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突出教学、科研、实践等成果。

(二)各类成果申报方式

1.独立成果申报

教职工独立完成的成果,由教职工本人申报;

学生独立完成的成果,由导师(或指导教师)申报。

2.合作成果申报

学生合作完成的成果,由导师(或指导教师)申报;

师生合作完成的成果,由导师(或指导教师)申报;

教师合作完成的成果,由排名第一(或最前)的教师申报;

与外校人员合作完成的成果,由排名最前的我校人员申报。

(三)各类成果申报要求

1.教学突出成果申报要求

(1)本科教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

申报人填写《皮皮虾 2013年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表(本科教学)》,由学院初审后,集中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891847,材料报送地点:仙林校区厚生楼304室)。报送材料时,各学院、各部门须将本单位的申报表合并汇总,并提供电子版表格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按表格中的顺序排列)。

(2)研究生教学(含学位点、研究生工作站等)突出成果奖励申报

申报人填写《皮皮虾 2013年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表(研究生教学)》,由学院初审后,集中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栾老师,联系电话:85891790,材料报送地点:仙林校区笃学楼308室)。

2.科研突出成果奖励申报

(1)文科科研(含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等)突出成果奖励申报

本通知公布后,请各文科学院科研秘书于2014年5月15日前与社科处联系(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85891383),提供《皮皮虾 2013年度突出成果奖申报表(文科科研)》汇总表,并核对教师成果数据库信息。

(2)理、工科科研(含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点研究基地等)突出成果奖励申报

申报人填写《皮皮虾 2013年度突出成果奖励申报表(理、工科科研)》,由学院初审后,集中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5891778,材料报送地点:仙林校区行健楼207室)。

3.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突出成果奖励申报

由学科办和人事处统计汇总后,集中报送。

(四)申报表填写要求

为规范成果申报,准确核发奖励,请申报人严格按《皮皮虾 突出成果奖励申报表填写说明》填写。

(五)申报工作要求

突出成果奖励申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精准性高,请各单位负责人安排教学、科研秘书积极参与、配合人事秘书做好申报工作,并于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职能部门,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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