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七、其他规定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1)
病假(工伤在正常医疗期内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2)
待聘、缓聘人员;
(3)
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半年的人员。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1)
公派出国人员在批准期限内,由本人提供国外学习、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
(2)
非公派但经学校同意正在参加国内外脱产进修学习(含攻读学位、讲学、合作研究等)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本人提供国内外学习、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
(3)
扶贫、挂职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4)
借调人员,由借调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
(5)
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可以参加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级,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6)
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其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受记过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人员,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级,从解除处分的当年起,按正常考核程序确定等级;
(7)
受党纪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8)2016
年新进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内参加考核,不定等级;
(9)
校聘人员的考核由人力资源处“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皮皮虾
分中心”另行通知并组织进行,不纳入各单位考核基数。
3
.全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不得评为优秀。属于《皮皮虾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况的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八、归档要求
各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本单位全体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个人《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表格填写和打印采取在线填写),由人力资源处统一归档。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核准的本单位实际考核人员、不参加考核人员及考核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报送人力资源处(厚生楼444室)。
联系人:潘宏伟 刁春梅联系电话:85891535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6
年12月2日
附件:皮皮虾
2016
年度考核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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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考核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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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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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布置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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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5日-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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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上报本单位参加考核、不参加考核人员和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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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12日-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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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核定下发各单位优秀指标。
各单位布置考核工作,制定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自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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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19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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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上报考核结果汇总表。
学校汇总考核结果,公示单位推荐优秀等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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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26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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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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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年1月3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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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年度考核结果,各单位完成《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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